关于推荐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的通知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:  来源:研究生办  发布日期:2016-05-19  浏览次数:
	
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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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各有关单位: 
			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》(教办厅函[2016]35号)(附件1)的有关精神,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-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。 
			请各有关单位按照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》(附件2)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,组织相关成果积极申报,并于7月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参评成果的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》(附件3)以及申报汇总表(附件4)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(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),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 
			相关通知及资料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(//onsgep.moe.edu.cn/edoas2/website7/index.jsp)查询。 
			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 
			联系人:李文华、王晓君、齐涛 
			联系电话:029-87082851 
			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
			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: 
			010-62003426,62003308 
			传真:010-62003859 
			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 
			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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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| 
		
		
			| 2016年5月18日 | 
	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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